6月11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2025年白沙湾片区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公告》全文如下。(信网记者)
根据《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青政发〔2012〕43号)、《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青土资房发〔2014〕3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白沙湾片区部分市财政投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事宜公告如下:
房源共计288套,分别位于白沙上苑项目140套(城阳区双元路20-2号)和蓝海港湾项目148套(城阳区双元路20-3号),有一室一厅、两室一厅两种户型,面积55㎡左右。
房屋租金标准为9.1元/月·㎡(市场租金标准均为13元/月·㎡,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的70%确定)。
本次实物配租将按现场看房、资格申请、资格审核、配租登记、信息公示、公开摇号、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
本次配租组织集中看房,具有配租意向的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5日期间持身份证明到项目进行实地看房,看房电线),看房应提前一天通过电话预约,其余时间不再另行组织看房。
本次配租由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提出配租申请,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后,由用人单位收集材料(申请材料明细见附件1)并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初审,于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登录青岛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上传材料(操作说明见附件2)。
各区(市)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后,于2025年7月15日前完成对申请人基本情况的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青岛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系统中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区(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资格登记,并向申请单位核发《外来务工/新就业职工实物配租准予登记通知书》。
此次配租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3日(时间9:00-11:30;13:30-17:00),配租登记采用用人单位集中登记方式开展,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委托书、《外来务工/新就业职工实物配租准予登记通知书》、所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白沙上苑物业二楼公租房管理中心进行集中配租登记。因用人单位原因无法集中登记的,可由申请人本人持《外来务工/新就业职工实物配租准予登记通知书》、身份证进行登记。
登记后现场领取《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登记顺序与配租结果无关,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合理安排登记时间。
登记期满后将于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6日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青岛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系统进行登记信息公示。
本次配租定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名单及选房顺序。摇号工作将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部门及申请人代表共同监督下,通过计算机软件确定正式名单和候补名单,同时确定选房顺序。正式名单按实际房源数量确定。名单及选房公告将于2025年7月31日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青岛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系统统一公布。
1.选房。申请人按照公布的选房顺序和公告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选定配租房屋,并领取《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
2.签订合同。申请人确定配租房屋后,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签订《青岛市外来务工/新就业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交纳房屋租金及押金办理入住。
本次正式入围家庭,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房定位后放弃以及选房后30天内不签订租赁合同、不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
针对房源需求较大的用人企业,可根据企业需求量,按楼、单元或楼层另行单独划定房源开展定向配租,由用人企业整体租赁后面向本单位职工配租。